国家对污泥处理处置政策
发布日期:2017-04-30 浏览次数:2134
2011年3月,国家发改委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出“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的通知”,要求“各地要在对污泥处理处置现状进行详细调查的基础上,综合分析本地区污泥泥质特征、自然环境条件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,全面统筹,制定科学合理的污泥处理处置规划和实施计划”,并“以‘资源化、无害化、节能降耗和低碳环保相结合’为基本原则,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区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路线”。
2013年7月31日,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确定六项重点任务,其中之一是“加强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,‘十二五’末,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5%和90%左右”。